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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齐齐哈尔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9日

                                                     (2015年12月28日齐齐哈尔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齐齐哈尔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月7日至9日召开齐齐哈尔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和审议齐齐哈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审议齐齐哈尔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审议齐齐哈尔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和审议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和审议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和审议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补选齐齐哈尔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委员;通过齐齐哈尔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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