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市地方立法更好地汇聚民智、体现民意,统筹做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2-2026)编制工作,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要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和市委中心工作,科学合理地提出建议,并将建议项目名称和主要理由,于2021年6月30日前反馈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0452-2792107、279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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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