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7日齐齐哈尔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齐齐哈尔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废止《齐齐哈尔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