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号
《齐齐哈尔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已由齐齐哈尔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0日通过,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 3月1日起施行。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