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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年度第一次专委会会议
发布时间:2019年4月3日

4月2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了2019年度第一次专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军、副秘书长王树生参加会议,副秘书长、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吴晶主持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议事规则》,对2019年专委会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

市中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杨兴义就现阶段执行工作整体形势、对“执行难”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成果和下一阶段主要目标任务进行了汇报,会议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常委会副主任马志军要求委员会组成人员切实担负起法定职责,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发挥作用履职尽责。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相关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政治学习,明方向、判是非,用新时期理论指导实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更有质量。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学习,重点是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监察法等法律,不仅要熟练掌握基本内容,还要做到学以致用。

二是努力做到学用结合,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工作,将学习的知识转化为监督工作中有见解、可操作的建议。工作、生活中要多倾听政策、法规执行中百姓的反响,专家、学者的观点,做到既有入木三分的眼力,更要有精细加工的思考力。

三是认真理解市委重点工作的意图、研究清楚法律法条依据,找到一致性结合点开展监督工作。监督工作要讲求方式、方法,敢于讲真话,多提出一些有能力做、可以做到的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四是处理好主责和兼责的关系,按照专委会议事规则要求,对开展监督、研究工作、征求意见提前向委员发布、通知,各位委员更要安排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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