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克东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县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服务发展大局,突出民生重点,依法履职尽责,为开创克东全面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按照这个要求,提出2017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紧扣中心主题,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加强对预决算、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着力推动经济发展。听取和审议县政府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以及财政决算等方面的专题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依法作出决议和决定。
二、突出民生重点,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一)加强法律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二)加强工作监督,促进重点工作扎实开展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对全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对全县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扶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对全县扶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调查。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城市管理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对全县城市管理情况进行视察。
(三)加强信访监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受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加大信访案件转办督办力度,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遵循任免规定,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和相关工作制度。坚持任前审查,任中供职、向宪法宣誓,任后书面述职的人事任免机制,依照《地方组织法》规定,按时任命“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同时,加强对干部任后履职情况的监督,增强被任命干部的依法履职意识。
四、搭建履职平台,依法做好代表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邀请代表参加“三查(察)”活动等形式,不断拓宽代表的学习、履职渠道,尽快提高代表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查,提高代表活动质量,激发代表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为县域经济发展做贡献的积极性。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和督办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和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